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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露露12月30日收深交所监管函。根据河北证监局《关于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》(〔2022〕30号),公司存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超授权限额、个别事项未持续披露进展、个别事项信息披露不完整等违规情形。
公司2020年12月22日、23日在关联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分别为221亿元和227亿元,均超过了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《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》中约定的“日各类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”,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
2020年7月11日,公司披露“关于实施《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(一期)》的投资公告”,公告显示“项目建设期为2年”。截至目前,公司未披露未按期完成建设的相关情况。
2021年9月,监管部门对万向财务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,但公司未按公司相关制度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,也未对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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