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为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,规范医保用药管理,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,今天(29日),国家医保局公布了《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》,这是医保局成立以来,连续六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。
2023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为,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,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,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,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,和纳入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2018年版)》的药品等。
根据《工作方案》,企业将于7月起正式开启申报。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,国家医保局将组织药学、临床、药物经济学、医保管理、工伤保险管理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。经评审,形成拟直接调入、拟谈判或竞价调入、拟直接调出、拟按续约规则处理等4类结果。预计相关药品经现场谈判或竞价后,最终目录调整结果将于今年11月公布。(央视新闻)
Copyright @ 2015-2022 中南网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备案号: 浙ICP备2022016517号-4 联系邮箱:514 676 11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