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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卡放在那没动,4万元存款却“不翼而飞”,这就奇了怪,到底咋回事,看桐柏公安民警解开谜团......
7月6日上午9时许,桐柏县程湾镇居民吴某将一面绣有“人民好警察 百姓贴心人”字样的锦旗送到程湾派出所,诚挚感谢民警帮其挽回40000元经济损失。
原来,6月30日,程湾镇某村居民吴某来到程湾派出所报警求助,称自己银行卡上原本存的40000元钱在查询余额时,突然发现不见了,请求民警帮忙“查找”破案。接报后,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,问询吴某是否将银行卡借出、向陌生人汇款等,对此提问吴某均称没有。然而民警在查询吴某银行卡流水时,却发现在4至6月份,有大量和“某手”平台的交易记录,吴某表示自己不识字,从来没看过“某手”短视频,更不会在网上操作相关交易。于是,民警初步判断有可能是其家人操作的。
民警经进一步调查,得知吴某银行卡上的存款是被其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刷“某手”短视频时,误打赏给主播了。吴某称40000元钱是前几年在外打工攒下的辛苦钱,如果找不回来,这几年付出的辛苦将付诸东流,希望可以得到民警的帮助。听完吴某的诉求,民警即刻联系“某手”APP客服并说明情况,希望通过申诉渠道退回吴某女儿误打赏的40000元钱。随后,民警陪同吴某开具各种申诉证明、调取打赏记录和银行卡转账记录,经过与“某手”官方平台反复沟通及修改申诉材料,最终该平台反馈同意退回吴某女儿误打赏的40000元钱款,并于7月3日如数履行。吴某感激之余,特制作一面锦旗送到程湾派出所以示谢意。
法律解读: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,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。也就是说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打赏主播的行为,如果没有经过父母事前的同意或者事后的认可,那么,父母完全可以依照上述民法典的规定,要求直播平台公司返还。
警方提示:各位家长朋友注意啦!虽然在民法典颁布后,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行为,为家长追讨有了依据。但在网络如此发达的时代诱惑太多,孩子的价值观不成熟,家长平时应多教育、多关注,防止孩子沉溺网络,家长也要管理好手机、身份证等,不要让孩子随意使用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。(刘振伟 肖书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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